原标题: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江苏真实、准确 、中超完整 ,控股没有虚假记载、股份公司告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有限议决议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,第届董事并于2023年11月3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,江苏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10: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,中超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,控股实际参加董事9人。股份公司告本次董事会的有限议决议召集和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 。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 ,第届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。江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,中超做出如下决议: 一、控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6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》 同意 :9票;反对 :0票;弃权:0票。表决结果为通过。 具体内容详见《证券日报》 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6000万元担保额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123)。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 (二)审议通过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13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》 同意:9票;反对 :0票;弃权:0票。表决结果为通过 。 具体内容详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13000万元担保额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124)。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 (三)审议通过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》 同意 :9票;反对:0票;弃权:0票。表决结果为通过。 具体内容详见《证券日报》 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125)。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。 (四)审议通过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》 同意:9票;反对 :0票;弃权:0票 。表决结果为通过。 具体内容详见《证券日报》 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